特色描述
🏠案件地址▶台北市內湖區文湖街21巷28號2樓
📌投標時間▶114/4/21
⚠️拍次條件▶1拍
⚠️拍賣底價▶3760萬
⚠️保證金▶752萬
【所有法拍案件皆可配合銀行代墊尾款,特殊地區或案件除外】
◆門牌:文湖街21巷28號2樓
◆主建物:37.82坪(2樓:37.82坪)
◆附屬:24.13坪(露台:15.36坪/花台:3.79坪/陽台:4.98坪)
◆公設:10.18坪(1車║編號B2-23)
◆土地:12.1坪
◆土地現值【第一種商業區■114年公告現值:309000元/㎡】
◆主要用途:RC造/商業用
◆房屋樓層:所在樓層2樓/總樓層10樓
◆房屋朝向:朝西南
◆管理費用:4500元/月
◎大露台15.36坪,邊間,三面採光
◎房屋格局:4房/2廳/2衛
◎交通動線:離自強隧道車程約5分鐘,大直橋車程約7~10分鐘,旁有格上車共享應安文湖站,交通動線良好
◎公車站牌:距美麗華、文湖國小站步行約5分鐘,可搭乘28、222、247、247區間車、247區間車預約公車、256、267、268、286副線、287區間車、556、620、646、681、683、902、955、內湖幹線、紅2、藍7、藍7副線、藍20區間車、藍26號公車
◎生活機能:西安廣場旁、距全聯福利中心Pxmart步行約2分鐘、社區內有八方雲集(16號)、萊爾富北市湖康店(26號)、應安168停車聯盟、全家便利商店(7號),生活機能良好
◎鄰近學校:文湖國小、北安國中、大直高中國中部、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步行約7分鐘
【法院筆錄】●點交情形→點交●
1‧1900建號拍定後點交。
2‧民國105年11月2日假扣押查封時,第三人即債務人之弟陳○志在場稱房屋係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,無出租或出借。113年8月28日現場履勘時,第三人即債務人之弟陳○志稱房屋由其實際居住使用,係向債務人承租房屋,可使用B2-23號停車位;債務人於113年9月12日陳報與第三人林○羽訂有租賃契約,租賃期間自108年12月31日至128年12月30日,租金每月新臺幣3萬元。因租約係訂立於105年10月13日查封之後,不得對抗債權人,故1900建號(除停車位外)拍定後點交。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,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。
3‧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,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。【清償債務】